康复期怎样避免心肌损伤?这5点不能忽视→******
“新冠防治 有问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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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判断自己是否患上了病毒性心肌炎?什么情况要去医院?
注意以下几种表现。
疑似出现病毒性心肌炎时,一般都会有胸痛、心悸、活动耐量减退的症状,比如说走走路、做做事情,就感觉到心悸、气喘,如果3周后症状还没有好转,需要及时就医。
医生通过心电图、心肌标志物、心脏彩超、心脏核磁共振等检查,会综合在一起来判定是否患上了病毒性心肌炎。
问: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病毒性心肌炎,听得我很焦虑,感染新冠后患上病毒性心肌炎的几率到底高不高?
发病率并不算太高。
首先,根据目前已有的临床病例,我们基本能够确定新冠病毒的确有可能会引发病毒性心肌炎。
病毒进入身体后,主要机理有2种,一种是病毒损伤了心肌,这其实只占比较小的一部分。而另一种情况是,人体感染病毒后,诱发了自身的免疫反应,产生对抗入侵病毒的抗体,但如果此时抗体出现“短路”,那么就会错误地攻击我们自身的心肌细胞,导致病毒性心肌炎的发生。在临床上,心肌炎属于危重疾病,猝死率很高,暴发性心肌炎死亡率达到20%~30%。
但不论是普通的心肌炎,或是由新冠病毒所导致的病毒性心肌炎,都属于相对罕见的疾病,发病率并不算高,大概每10万人每年会出现10~100例心肌炎患者。
实际上,绝大部分患者是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了心肌细胞受损,远远没有达到心肌炎的程度。
问:我“阳”了,康复期怎样避免心肌损伤?
做好这3点。
在抗原或核酸转阴后,不能一下子就“撒欢”了,想降低心肌炎及其他心脏并发症的风险,新冠感染后约3周需做好以下3点:
1.不要剧烈运动,不要过度劳累,尽量减缓工作节奏。
2.晚上不能熬夜,一定要早睡早起。
心脏是一个非常讲究昼夜节律的器官,它由交感神经、植物神经系统来支配整体运行。当你通宵达旦地熬夜后,哪怕睡足了8个小时,对心脏来讲,它的交感神经兴奋性也会增高,压力会增大,那么就可能导致恶性的心律失常。
3.充分补充营养。
充分补充维生素类、高蛋白类食物,还要注重摄入微量元素,比如钾、钠等电解质,对心脏都有好处。
问:我已经“阳康”了,多久后能锻炼?
4周后可以逐步恢复锻炼。
大部分轻症患者症状消退后2~3周内,不要进行高强度运动。4周后若身体没有不适,可循序渐进地锻炼,但一定要把握好度,不能一上来就恢复到原来的运动量,要慢慢来。
问:听说辅酶Q10对心脏好,要不要先吃上,避免心肌炎?
不需要。
辅酶Q10又称泛素酮,是一种天然存在于人体的物质,心脏、肝脏、肾脏和胰腺中的含量最高。
如果得了心肌炎,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可能有帮助,但对于预防心肌炎来说,辅酶Q10是没有用的。
目前,没有明确证据支持辅酶Q10可以预防心脏疾病。只要能够正常进食,并且做到均衡饮食,通常不会缺乏辅酶Q10。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